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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门诊指南

1.患者接待和导医

由预检分诊处人员负责询问、咨询、预检、分诊、导诊。

2.挂号

挂号人员根据病人指定的科室、专科或专家进行挂号。病人仅陈述症状和不适时,可帮助病人选择科室、专科或专家进行挂号,确定不了的情况下,可让病人去预检分诊处咨询预诊后再进行挂号。

3.候诊

病员到候诊室候诊,病人应配合医师安排,保持秩序和安静,接受适当的健康教育。

4.医师接诊和处理

(1)认真听取病人叙述病情,仔细地询问病史,然后进行详尽的体格检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做出初步诊断,并提出治疗意见。

(2)对病人的病情能够一次完成诊断的,给予诊疗方案、处方及相应处置。

(3)如需对病人做其他项目的检查,应开具检查申请单,并告知其注意事项及检查地点。各项检查完成,病人持结果回诊室后,经治医师根据报告结果综合分析进行诊断,并开具处方或治疗单等。

(4)复诊病人和预约门诊的病人,尽可能安排由原接诊医师接诊。

(5)在接诊过程中医师“按相关规定”签署“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留存根。

(6)病情不宜在门诊治疗的病人,及时收住院。

5.交费

(1)接诊医师和诊区护士指导(告知)病人持检查、化验等项目申请单到收费处(门诊一楼)交费。

(2)病人缴费单按药品、检查、治疗等项目实行划价和收费一次性完成。

(3)给病人打印收费凭据及价格清单。

6.检查和治疗

(1)让病人凭检查、化验等项目申请单和收费凭据到相关的科室进行检查。

(2)当时或当日能出检查结果报告的,告知病人等待时间,取得报告再回诊室;不能当日出检查结果报告的,让病人在规定时间到检查地点,经过验看病历后领取报告单,然后到诊室继续就诊。

(3)病人凭治疗单和治疗收费凭据到治疗室、手术室或理疗、康复室等科室进行治疗。

(4)对当天不能提供检查的,为病人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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