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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鲁甸县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01-11

点击数:3738

发布来源: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作者: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鉴于目前全国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式,根据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保证广大患者到我院就医安全,结合医院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走体温门进行体温检测及查验健康码、疫情行程码;进入车辆听从保卫工作人员的指挥,车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检测体温、扫验健康码和疫情行程码。


    二、凡是从当前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入医院必须主动报告并出示健康码,扫行程码,配合流行病学史询问以便医院做好排查工作。


    三、发热患者、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必须持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急危重症患者可按“绿色通道”先收住相应科室缓冲病房,在进行紧急生命救治的同时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患者及家属必须遵守科室隔离要求,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五、住院患者原则上限一床一陪护,并尽量固定陪护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增加或更换陪护人员的患者由科室护士长评估发放陪护证,新增加和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病区进行陪护。


    六、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医院将加强医院入口及各科室门禁管理,严格落实探视制度,鼓励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探视。必须探视的,探视者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及身份证,实名登记方可进入住院病区。


    七、进入医院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注意咳嗽礼仪,与他人保持一米线以上距离,做好自我防护。


    八、后续规定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以上规定,望广大患者朋友及家属理解、支持与配合,我院全体职工将一如既往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通告。

 

             


                   鲁甸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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